曹律师事务所(曹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4-11-07 分类:新闻 评论 1、网友咨询B就职于A公司,因工作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B为发泄情绪在其个人微信平台朋友圈中发布了一篇对A公司具有侮辱性言论的文章A公司以公司名誉权受损为由将B诉至法院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北京乾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曹仕铖律师解答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真实言论,且言论涉及侮辱;以下是关于曹女士的详细介绍她是一位...